[ 本科专业 ] 金融学(020301)
2025-06-09 10:46浏览:
金融学(Finance)
一、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
(一)专业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维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备健全的人格、良好的心理素质与合作精神;具备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系统掌握金融学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能够满足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应用型专业人才的要求,或者具备在国内外教育机构继续攻读更高等级学位的资格要求。
(二)专业培养要求
通过本专业学习,毕业生应达到以下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
1.通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体育、国防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政治思想理论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备坚定的思想政治信念、良好的品德修养和健康的心身素质。
2.通过大学语文与写作、大学英语、程序设计基础(Python)、微积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通识课程的学习,提高学生的中文写作能力、英文阅读能力、数据处理能力以及对经济金融现象的数学分析能力。
3.通过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金融学等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现代经济的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通过证券投资学、公司金融、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国际金融以及金融风险管理等专业必修课程以及专业选修模块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建立起较为完整的金融学专业知识体系,掌握金融基本理论和分析方法,培养学生业务操作技能,使学生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能够胜任未来所从事的金融工作。
5.通过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和心身素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二、专业培养特色
1.厚基础,宽口径
金融学专业涉及的业务领域相当广泛,包括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以及租赁业、信托业、担保业等。基于此,在金融学专业课程设置上,我们设置了六门专业必修课程,在此基础上,分业务领域,设置了多个选修课程模块,供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业规划自主选择。
2.注重职业技能培养
考虑到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以及学生就业取向,在专业课程体系设置中,涵盖了各类金融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所要求的内容,使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能够顺利通过各类金融资格证书考试,方便就业。
3.注重实践能力培养
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出发,在专业课程设置上,一是将专业课程内容分解为理论学时和实践学时两部分,要求任课教师在讲授课程基本理论的同时,运用案例教学,讲解基本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二是单独开设了专业实践课程。
三、主干学科与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经济学、金融学
专业核心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统计学、会计学、金融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学、公司金融、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保险学原理、信托与租赁、金融风险管理。
四、修业年限
本科标准学制为4年。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实行3-6年弹性学制,学生可提前1年或延长2年毕业。
五、毕业学分标准
本专业要求学生修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总学分155学分和各模块应修学分,方准毕业,其中:
1.通识课程56学分,其中,通识必修课39分,通识选修课17学分且需修满每个模块要求的最低学分。
2.专业基础必修课程21学分。
3.专业课程38学分,其中,专业必修课18学分,专业选修课需最低选修20学分。
4.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40学分,其中,实践必修31.5分,单独开设实验课最低选修2分,创新创业实践选修4.5分,社会实践教育选修2分。
六、学位授予
按要求完成学业,达到毕业学分要求,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